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关键节点。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二、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抓早抓小。
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认真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强化监督责任。校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