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全面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我校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廉政谈话。此次廉政谈话将和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和检查相关内容
(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情况。
(二)贯彻落实《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山艺党字〔2016〕18号)和校党委、校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本单位(部门)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强化权力监督,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情况。
(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及校党委有关要求,在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四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方面的情况。
(六)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情况。本单位(部门)在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等方面情况;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情况。
(七)所在单位(部门)要认真排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对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谈话时间
此次廉政谈话拟在11-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校纪委与谈话对象沟通后确定。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廉政谈话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主要查看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材料,如:计划、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日志等。
(三)廉政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有关谈话档案资料作为考核材料之一。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